为深入落实职称评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求,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及学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结合我院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实际工作情况,规范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综合考评与推荐流程,保障职称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经学院研究审议,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人员组成:成立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职称评议推荐小组(简称“评议推荐小组”),即学院职称评审委员会,小组共7人,其中院外专家2人,有相关相近学科背景,组成如下:
组长:刘 军
副组长:王子敏
成员:邹衍华、徒君、刘 震、陈理飞、孙 振
秘 书:段晴晴
(二)职称资质:全体职称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具备高级职称,其中正高职称成员4人,符合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任职要求。
(三)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凡职称申报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得进入本年度学院职称评议推荐小组,不得参与当年度对应职称的评议、投票及相关评审工作,杜绝评审不公情形。
(四)备案公示:评议推荐小组人员名单及本办法,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校人力资源处备案,接受师生监督与学校核查。
二、推荐工作流程
(一)材料公示
申报人全套申报材料在学院501办公室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二)民意测验
测验参会人员由部门党政负责人、在岗教职工代表构成,参会总人数不少于15人,其中校内其他单位代表不少于2人。
民意测验同意票须达到85%,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三)职业道德考核
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开展考核,重点核查申报人政治素养、师德师风、职业操守及学术诚信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3年内不得参与学院高级职称申报推荐。
(四)职称评议推荐小组会
评议内容:推荐小组在对申报人员进行材料审核和面试答辩的基础上,参照同行专家鉴定意见、民意测验情况、职业道德考核结果,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及参与学院公共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投票规则:评委现场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出席评议推荐小组成员人数1/2的,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学科评议组排序推荐;缺席、中途离场评委不得委托投票、补投选票。
(五)结果公示上报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排序,报送至学校学科评议组。
三、评议推荐的程序
申报人员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不得对评审表内容私自改动。如申报人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直接取消推荐资格。
未尽事项严格遵照学校职称评审的相关管理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职称评议推荐小组解释。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