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现将2019年上半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清明节: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5日(星期五,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正常公休;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5月1日(星期三,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四)的教学活动调整至4月28日(星期日)进行,5月3日(星期五)的教学活动调整至5月5日(星期日)进行,5月4日(星期六)正常公休。
(三)端午节:6月7日放假,与周末连休。6月7日(星期五,端午节)为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正常公休。
二、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的工作安排,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单位师生员工,并落实重要资料存档、电子信息备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学工处、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和国教院学生管理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明确学生工作联系人,负责假期突发事件的处理。
总务、保卫、图文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水电供应、餐饮服务、安全保卫、网络通讯等保障工作。请总务处、保卫处假期内安排专人每天24小时值班。
放假期间值班电话:保卫处13357714838,总务处13851658451,物业公司15250001386。
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