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学籍自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0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确保招生公平公正,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苏教学函[2021]22号)要求,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开展2021年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新生学籍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和新生学籍自查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做好有关工作,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应明确工作责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组。

二、入学资格复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复查对象为我校2021年录取普通本科新生,包括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申请入学的学生。复查内容与分工如下:

(一)档案资料检查

1.新生报到时,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会同二级学院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核查,严防冒名顶替。对初查合格的新生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报到后,各二级学院应将新生的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新生录取档案、纸质档案进行逐一比对,对于年龄、户籍、学籍等存疑者务必核查到底。

其中,2021级新生名册由各二级学院从奥蓝系统自行下载;纸质档案根据省考试招生机构要求,由新生携带交给学校或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收寄后分送至各二级学院;录取档案由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从录取系统打印分发至各二级学院,作为入学资格复查的重要依据,并务必纳入每位新生的档案,各单位领取后要认真核对,如有缺少及时反馈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

(二)身体复查。依据教育部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各二级学院组织入学新生进行身心健康状况复查,对于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体检要求的新生,由校医院提出处理建议。

(三)专业复核。对艺术专业录取新生开展专业复测,由传媒与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三、2021年录取新生学籍基本信息自查

为做好2021年录取新生学籍自查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2021年录取新生信息核对表》(纸质材料另发),认真组织所有报到的新生与招生信息库中的照片、身份证号、姓名及其它相关信息逐一比对审核,学生和负责核对的老师确认签字。教务处根据审核结果,将实际报到并复查合格的学生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二级学院组织学生于11月1日-20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籍查询和身份信息确认,确保新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

四、复查结果及处理

(一)各二级学院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过程中若发现有疑问信息,对于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差异显著的考生,应及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调查,必要时与生源地招办核对。

(二)经核查确认为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复查情况报告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学生取得有效学籍的唯一途径,也是学生毕业前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唯一前提,是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没有遗漏,没有错误。

(二)参与审查工作的人员,要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细致组织审查与核对,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各二级学院于10月25日前报送2021年录取学生资格复查结果。将《2021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报到情况》(附件1)纸质版由二级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学生工作处招生部门(行政楼417),并将电子档发送至465250878@qq.com,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52;将确认签字的《2021年录取新生信息核对表》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行政楼405),联系人:葛老师,联系电话:0510-80560021。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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